近日,某公司因在伍家崗區城東消防站項目中拖欠16名工人工資合計67406元,情節嚴重,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3月7日,伍家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單位下達《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事先告知書》,該單位既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伍家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異議,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所欠農民工工資。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八條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伍家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將該單位以及上述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由相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三峽日報 記者陳曦 通訊員章琳琳)